2012年4月22日星期日
[強烈要求]警務處、運輸署保障途人安全 鯉魚門道加裝超速攝錄機
自2008年至今,鯉魚門道與高超道交界已發生四宗涉及行人的致命交通意外,為保障途人安全,我們強烈要求警務處及運輸署在鯉魚門道與高超道交界加裝超速攝錄機及提醒駕駛者,在地上或行人路註明車速為50公里。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發佈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